- 关于原省局核发的初级安全主任证换发为广州市初级安全主任证的办事指南(市安全监管局)
- 2015-04-09 16:51:18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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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换发条件:1、广州地区除在省属单位、中央驻粤单位工作之外,持有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的从业人员;2、换证年度前有持续参加安全主任继续教育记录;3、持证人本人书面提出换证申请。二、 换发程序:1、持证人书面提出换证申请;2、持证人参加由广州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的安全主任继续教育;3、广州市安全生产协会负责相关资料汇总;4、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换发广州市《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三、 办事流程1、持证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省证、一寸彩照两张到广州市安全生产协会报名,填写换证申请表,交省证、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2、持证人参加广州市安全生产协会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及成绩合格后,广州市安全生产协会采集换证资料(包括学员换证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原省证、发证原始记录证明材料、一寸彩照两张及换证明细表),并制作换证申报表,送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换发广州市安全主任证书。3、持证人本人带身份证到广州市安全生产协会取证。4、换证时限:中心受理后10个工作日四、其他1、持证人所持有《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发证原始记录,但具有持续参加安全主任继续教育记录的,可参照本《指南》“办事流程”在参加广州市安全生产协会继续教育时参加换证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换证。2、换证(含换证考试)免收任何费用。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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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76bytes1、原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换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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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0bytes2、原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换证学员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