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如有变更,应由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本会秘书处。
二、本会设置会员名册,由本会秘书处保管。会员名册是会员资格的证明。
三、申请加入本会,应当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
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市具有安全工程师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二)在企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广州市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部门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工作的人员;
(四)其他关心和支持本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
单位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广州地区企事业单位;
(二)广州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服务中介机构;
(三)外地驻穗相关单位;
(四)其他关心和支持本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团体、部门。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和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登记于本会会员名册;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如秘书处等)发给会员证或会员牌匾;
(四)及时予以公告。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本会建设,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2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
(一)申请退会的;
(二)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
(四)被登记管理部门吊销执照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会员资格终止的,本会收回其会员证,并及时更新会员名单。
会员担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取消其会员资格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非理(监)事会成员的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七、申请流程
(一)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表达拟申请入会的意愿;
(二)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或个人会员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单位会员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向协会秘书处提交;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和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登记于本会会员名册,并予以公告。
八、申请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20—83741475,协会联系邮箱:gzayxh@163.com
广州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88、90号第四层自编401房
510055
020-83769537
020-83810451
gzay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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