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健全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救援制度,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此外,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餐饮企业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将面临处罚。
阳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撰文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版与2017版进行了对比解读,现分享原文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rIPpHP-SLLE-0fubFZZt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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